广东省先行药品审评审批机制改革
日期:2012-11-14 来源: 阅读数:361
2012年11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了52个受理产品的批件,主要集中在医疗器械领域。药品审批通常因速度慢、效率低受市场的关注,但随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授权广东省对行政区域内的新药技术转让、药品生产技术转让和部分跨省药品委托生产业务进行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批后,广东省药品审评审批机制的改革成了市场的热议焦点。
13日,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表示,审批权下放对地方医药业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预计在广东省试点完成后,会有更多的制药业发达地区纳入试点范围。
据悉,在2011年底,广东省先行先试药品审评审批机制改革方案便形成雏形,近日正式获批准。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广东吸引更多的企业进驻,进一步推动广东省的医药产业优化结构、资源整合和转型升级。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此举将明显缩短审评审批时间,提升了工作效率,利于加速新药项目在广东落地,为广东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和扩大国际、国内影响力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于明德表示,广东省作为国内试点改革的前沿阵地,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通常走在前面,如药品价格管理中的两票制也是在广东省最先试,本次药品审评审批机制的改革,将给当地医药产业将带来直接的利好。
据悉,下放新药技术转让和药品生产技术转让审批权后,有望出现技术转广东,广东多技术的局面,先进医药技术审批环节将缩短,从而提高了产业化效率,对区域医药产业发展形成直接推动,部分跨省药品委托生产业务审批权的下放,将使更多药企获得委托生产业务,进一步提升地方政府税收。于明德表示,很多类似的审批权应该统统下放,这些审评审批本身并不复杂,工作量也不大,对促进地方医药产业发展却有极大的好处,试点范围也应进一步扩大到制药工业发达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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