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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13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质量检查专项工作圆满结束

日期:2013-11-20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199

  为提高全省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质量,促进监测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按照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关于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质量检查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云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通过前期摸底调研,结合省监测工作实际情况,分别针对监测中心和医疗机构制定了两套检查方案,于2013年7月中旬至10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报告质量检查专项工作。

  针对监测中心,着重对报告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病例报告表质量评估、病例报告表审核质量评估和基层中心综合考评四大项内容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全省共评估报表749份,16个州市中心综合考评平均分达到89.7分。针对医疗机构,云南省中心通过积极协调,由药监和卫生两部门联合发文,共有216家二、三级医院开展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情况自查,参检率达84.7%;云南省中心及州市中心还对其中的57家进行了抽查和现场调研,并核查了近两年的病例报告,均未发现虚假或高度怀疑真实性问题的报告。

  为更好地总结本次评估工作的成效和经验,云南省中心于近日邀请药监、卫生及医疗机构专家,组织召开了专项工作情况通报暨评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