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日期:2015-04-20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142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推进措施,提出了工作要求。
《意见》要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可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行业自律机制。要从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产品召回、下架退市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加快食品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服务力度,着力从推进社会共治等六个方面入手推动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