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日期:2015-06-11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203
为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该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立项、调研、起草、审定、执行、监督、后评估、责任追究等各环节进行了明确,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结合云南省实际,细化了法律顾问、“四品一械”专家委员会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咨询、论证、评估、把关等职责,对促进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将取得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