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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出台药品重点监测报备工作程序

日期:2015-08-17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890

近日,江苏省出台《江苏省药品重点监测报备工作程序(试行)》。该《程序》从药品重点监测前、重点监测过程中、重点监测结束后三个阶段,分别明确了省、市两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重点监测报备中的工作职责,以及具体的报备流程和各环节的时限要求等。同时,还规定了重点监测方案、专家意见等资料的归档要求。

该程序的出台对规范药品生产企业药品重点监测工作,提高企业风险控制能力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