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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开展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

日期:2015-08-27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281

为整合执业药师资源,提升执业药师服务技能和专业水平,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在广东省珠三角地区药品零售企业推行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在省内九个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展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工作。《通知》对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的证件要求、资格条件和区域范围、申请及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此次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只在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门、肇庆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试点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