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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多举措提升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

日期:2015-09-25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161

广西壮族自治区针对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地理复杂、关口众多、村屯分散、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突出的特点,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扶持引导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因地制宜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效提高了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一是加强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2014年以来,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加大对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扶持力度。为百色、河池、崇左、防城等主要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的34个县(区)共381个乡镇(街道)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所;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规划项目,建立以省级机构为龙头、区域机构及市级机构为骨干、县级机构为基础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帮助原未设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贺州、钦州、来宾、崇左、防城港、贵港等6个设区市成立了食品药品检验所,使其具备对当地主要食品种类、重要食品质量安全项目的检验能力。

二是组织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加快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发展。在行政执法培训、挂职锻炼、定期工作交流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少数民族县、边境县局加快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是多方争取经费支持,提高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及检验检测能力。2014年,争取自治区财政筹措食品安全执法装备监管能力、检验机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经费较上年增长63.47%,经费重点用于支持自治区药检所、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7个区域食品药品检验所、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重点扶持全区12个民族自治县和3个享受自治县待遇的县,58个民族乡,8个边境县,29个与越南接壤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新设立的食品药品检验所配置基本执法装备、现场快速检验检测设备和建设食品检测实验室及购置检测仪器设备等。

四是探索监管新模式,提高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食品药品监管规范化管理。探索具有鲜明的少数民族和边关特色的食品药品监管新机制、新模式,

五是加强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饮食用药安全环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普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