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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实施第二批小作坊食品品种目录

日期:2015-11-03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334

近日,经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了漳州市第二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品种目录,对小作坊的生产流程、执行标准、实施区域等进行了规范。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实行目录管理,目前漳州市已确定的两批小作坊食品品种目录,主要涵盖糖果制品(酥糖、贡糖)、糕点(白香饼、枕头饼、双糕润等中式糕点)、非发酵性豆制品(豆腐、豆腐干、豆签)、其它粮食制品(谷物粉类制成品,含生面、米粉、米线、米粿等)、肉丸(肉丸、鱼丸、虾丸等)、干制水产品(紫菜干、海带干、牡蛎干)等6大类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品。被列入目录中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要主动向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报,符合条件的给予颁发《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规模较小,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不包括食品现场制售)的单位和个人。今年来,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乡镇为单位,深入开展小作坊摸底排查,逐一建立档案。下一步,该市将深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治理整顿,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