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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安委出台食品追溯指导意见

日期:2015-11-05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169

为加速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近日,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出台了《关于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力争在2017年底前实现重点企业重要食品的追溯,在2020年前初步建立覆盖面广、扩展性强、符合四川实际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意见》要求,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选择重点企业、品种,开展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坚持突出地方特色,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先行先试,搭建四川省食品安全综合追溯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生产经营信息,建立健全层层追溯机制,实现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追溯。目前,成都、绵阳等部分地区已启动在猪肉、白酒、婴幼儿奶粉、豆芽等重点食品的追溯体系建设,并逐渐向蔬菜、农产品等门类推广。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法自行建立电子追溯体系,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也应当通过索票索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记录制度等如实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保证其产品可追溯。四川省还将出台食品安全追溯地方性法规、制定食品安全追溯建设规划、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体系、强化食品安全追溯技术保障,建立多层面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