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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第1118号)

日期:2015-12-15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1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规定,经我局依照《浙江省药品批发企业新修订药品GSP检查工作程序》组织检查,以下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5-12-15始至2015-12-28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苍南县宏泰医药有限公司;
经营方式: 批发;
仓库地址: 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工业园区(104国道王宅路口),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工业园区(104国道王宅路口);
法定代表人:李小华;
企业负责人:李小华;
质量负责人:许明晔;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精神药品(限第二类)、医疗用毒性药品;
企业所在地:浙江浙江省;
注册地址: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工业园区(104国道王宅路口);
现场检查时间:2015-11-06至2015-11-08;
现场检查员:汪激,赵素娟,叶青春,。

监督电话:0571-88903355
传真:0571-88903314
 邮编:31001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