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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6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日期:2016-01-20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208

为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对2015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进行公示。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次抽检9类食品53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7批次。其中,肉及肉制品54批次,食糖1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8批次,糖果及可可制品15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2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类182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产品及水产制品56批次,不合格2批次;饮料121批次,不合格1批次;焙烤食品2批次,不合格2批次。现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1.阜阳市凯和琪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欧式软蛋糕(生产日期/批号:2015/10/15)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

2.安徽都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都氏糕点(马蹄酥)(生产日期/批号:2015/10/20)检出柠檬黄;

3.黄山余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炒花生(生产日期/批号:2015/10/13)霉菌超标;

4.黄山五城新徽米酒有限公司生产的米酒(生产日期/批号:2015/3/25)检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5.六安市满天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天盈分公司经销的鳊鱼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超标;汪丫鱼检出孔雀石绿;

6.桐城市亨得利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柠檬味茶饮料(生产日期/批号:2015/9/6)菌落总数、酵母菌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安庆市、六安市、黄山市、阜阳市、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述5个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0日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120-焙烤食品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120-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120-酒类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120-水产品及水产制品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120-饮料

食品抽检合格-20160120-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0120-酒类

食品抽检合格-20160120-肉及肉制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0120-食糖

食品抽检合格-20160120-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0120-水产品及水产制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0120-糖果及可可制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0120-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