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核发《药品GMP证书》的公告(2016年第31号)
日期:2016-02-19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19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河北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现场检查、技术审核,遵化市氧气厂有限公司等12家药品生产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发给《药品GMP证书》。现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特此公告。
附件:河北省药品GMP认证公告目录(2016第2号)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