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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5年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日期:2016-03-17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16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5〕62号)的要求,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告的基础上,我局决定对2015年广西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 水果及其制品”共1类食品11批次抽检信息进行公告,其中合格产品5批次,不合格产品6批次。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组织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同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小贴士:

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1批次水果及其制品存在菌落总数超标的情况。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二、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2批次水果及其制品存在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情况。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量使用二氧化硫,或者未准确计量。

三、甜味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为具有增加产品甜味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添加剂。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1批次水果及其制品存在超范围使用甜味剂(主要是安赛蜜),有3批次水果及其制品存在超限量使用甜味剂(主要是甜蜜素)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而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甜味剂,或未准确计量甜味剂。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317-水果及其制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0317-水果及其制品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7日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317-水果及其制品.xls 【点击下载文档】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160317-水果及其制品.xls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