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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组织开展打击购销“回收”药品专项整治活动

日期:2016-03-21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197

为加大对购销“回收”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流通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省开展打击购销“回收”药品专项整治。

此次集中整治,重点围绕药品批发企业、连锁总部、单体药店、连锁加盟门店及个体诊所等重点单位;农村、城乡结合部、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以及超低价药品,购进或者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又无税务票据的药品,一个品种多个批号但数量较少的药品,治疗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类及老年人常用药品以及血液制品、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重点品种,严厉打击非法购销“回收”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药品市场。

山西省局要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职责,对所辖区域开展地毯式核查,与市场、稽查、法规和宣传等部门建立共同参与的内部联动机制,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和12331投诉举报电话等作用,加大专项整治的力度、广度和深度,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对专项整治中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查处,深查细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需要收回或撤销GSP认证证书或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按管辖权限,及时依法收证、撤证或吊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