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药品GMP认证公告(2016年第76号)
日期:2016-04-06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7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现场检查、技术审核,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发给《药品GMP证书》。由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日常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企业名称: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6432384-2
法定代表人:郑家晴
质量负责人:倪华丽
生产地址:淄博市临淄区宏达路17号
认证范围:冻干粉针剂(501车间2E生产线,低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
现场检查员:杨国华、薛东升、欧阳晓玫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法定代表人:丁建华
证书编号:CN20160049
有效期至:2021年3月30日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