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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新闻宣传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公告

日期:2016-05-11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15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中心2014年4月经中央编办批准设立,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参与制订并协助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协助指导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并开展相关效果分析和质量评价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运用各类社会资源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制作推广食品药品监管题材的影视、音像、图片、文字等各类宣传品和文化产品等。因工作需要,中心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三)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北京市户口)。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中国共产党党员,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 关心食品药品安全,有志于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除特殊岗位外,原则上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6.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应聘新闻宣传管理者年龄一般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宣传处副处长(副处级)或者财务管理者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0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网站(www.sfdaied.org)下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中心应聘报名表》(附件2)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中心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将填写好的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cfdanews@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5日17:00。
2.5月26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将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网站(www.sfdaied.org)公告符合条件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笔试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5月28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中心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只接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中心应聘报名表》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中心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新闻宣传中心-岗位代码-姓名-学历”,如:“新闻宣传中心-01-张三-硕士研究生”。
2.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为方便联系,考生要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讯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3.报名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4.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5.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准备材料:
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中心应聘报名表》。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7.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应达5:1以上。

四、考试时间、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二)面试
根据拟聘岗位职数,按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及岗位要求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未进入面试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16年6月11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
(三)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人员自行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不准携带计算器、字典等。
2.参加考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者,单科成绩计为0分。

五、考察和体检

综合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得出总成绩。结合考生总成绩及岗位要求,按招聘岗位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分高者)。
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所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总成绩第一名的人员考察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可以对总成绩第二名的人员进行考察,但不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综合考察和体检的结果,中心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中心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3378970 83378956
(周一~周五 8:30~17:00)

八、其他说明

1.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2.谢绝来人来访。

附件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中心应聘报名表》
附件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中心
2016年5月4日

附件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doc

附件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中心应聘报名表.doc

附件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