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公告(2016年第1号)
日期:2016-09-12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289
湖北宜昌中药材有限公司、远安瑞福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五峰康济药业有限公司、应城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百思康医药有限公司5家药品批发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局已分别于2016年8月4日、8月15日依法收回上述5家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将湖北宜昌中药材有限公司、远安瑞福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五峰康济药业有限公司、应城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百思康医药有限公司有关信息予以公布(见附件)。
2016年9月6日
附件:收回药品GSP认证证书企业有关信息(2016年第1号)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认证证书号 | 收证日期 |
1 | 湖北宜昌中药材有限公司 | HB02-Aa-20140008 | 2016年8月4日 |
2 | 远安瑞福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HB02-Aa-20150012 | 2016年8月4日 |
3 | 五峰康济药业有限公司 | HB02-Aa-20150011 | 2016年8月4日 |
4 | 应城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HB06-Aa-20150006 | 2016年8月15日 |
5 | 湖北百思康医药有限公司 | HB06-Aa-20150007 | 2016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