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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日期:2016-09-20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17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6〕11号)要求,深入开展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法治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9月8日

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新时期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化水平,为“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主要目标。一是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与科普教育等有机结合,全社会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有序有力推进,宣传教育形式生动多样,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和广度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取得良好的公众知晓度和满意度,食品药品安全依法治理不断推进。

(三)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大局,广泛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药品安全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三是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着力解决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的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际,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纳入公共安全领域部署、加快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和“从实验室到医院”全过程监管、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水平。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深入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学习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学习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学习宣传宪法的实施。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政府行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的观念,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推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意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积极向行政相对人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引导行政相对人提高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

(四)深入学习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大力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基本法,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的基本依据,是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经常性的、全面系统的学习,深刻把握食品药品安全各项法律制度的精神实质和重点内容,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促进学法用法制度的有效落实。

(五)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在全系统营造尊重法律、信仰法治的良好风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实践研究,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丰富宣传教育手段和载体,寓法治文化建设于监管工作中,不断提高全系统的法治文化水平。

三、对象和要求

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从业者、广大消费者和青少年,重点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领导干部。

(一)以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决策能力为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普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以《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制度和重大决策法律专家咨询制度等,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加强监管、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的能力。要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结果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

(二)以增强专业法律知识、提高执法能力为重点,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用法律知识和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考核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把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治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维护监管形象,树立监管权威。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不少于40学时。总局每年组织一次全系统的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知识竞赛,鼓励和支持各地以适当方式开展法治知识竞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和诚信守法意识为重点,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从业人员树立主体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自律意识、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生产经营管理的能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注册执业药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熟练掌握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模以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