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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第3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日期:2016-09-21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180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对5类食品组织了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5类食品785批次样品。其中,糕点72批次,合格70批次,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381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266批次,全部合格;饮料36批次,合格34批次,不合格2批次;肉及肉制品30批次,合格28批次,不合格2批次。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池州市贵池区南市商行经销的池州市炎艳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生产日期/批号:2016/5/1)酸价超标;

2.池州市宜味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生产日期/批号:2016/5/12)酸价超标;

3.芜湖市凤鸣湖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桶装纯净水(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6/25)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

4.蒙城县板桥镇利源纯净水厂生产的利源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6/30)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

5.苏果超市(淮南)有限公司蔡新路阳光假日购物广场经销的蒙城县上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五香口条(生产日期/批号:2016/5/12)菌落总数超标;

6.合肥市瑶海区束大姐腌腊商行生产的咸鸭腿(生产日期/批号:2016/5/20)亚硝酸盐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糕点合格信息

         2.糕点不合格信息

         3.粮食加工品合格信息

         4.食用农产品合格信息

         5.饮料合格信息

         6.饮料不合格信息

         7.肉制品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