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化妆品监督抽验质量公告(湘食药监公告〔2016〕第41号)
日期:2016-12-14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149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管,切实保障公众化妆品使用安全,按照湖南省化妆品抽验工作计划,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了化妆品监督抽检。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11类化妆品,包括:祛斑/美白类、祛痘类、烫发类、脱毛类、染发类、防晒类、护肤类(面膜)、护肤类(其它)、发用类、芳香类、彩妆类,抽检样品共计196批次,其中合格188批次,不合格8批次,产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相关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化妆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1:全省监督抽验判定为不合格化妆品一览表
附件2:全省监督抽验判定为合格化妆品一览表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