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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内食药监通告〔2017〕4号)

日期:2017-02-07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220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肉制品13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I赤峰健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健仔牛肉干山梨酸检出值为0.11g/kg,标准规定值为≤0.075g/kg;内蒙古独伊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蒙古小霸王自然风干牛肉苯甲酸检出值为0.01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北京华测北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核查工作,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相关查处情况另行公布。

三、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的样品检验合格的生产经营企业有8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0205-肉制品.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170205-肉制品.xls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