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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贯彻实施《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

日期:2017-03-20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419

3月17日上午,上海市委、市政府召开本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进行动员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韩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市政协主席吴志明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波主持并宣读了黄浦区等五个2016年上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优秀组织奖名单,副市长陈寅总结2016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并部署2017年工作。会议以视频形式在全市各区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设立17个分会场,把食品安全工作直接部署到基层。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区区委、区政府、各街镇党政四套班子,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基层监管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韩正书记充分肯定了上海食品安全工作近年来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近年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按照中央“四个最严”的要求,结合上海实际,坚持法治引领,强化全过程监管,推进监管中心下移、执法力量下沉,在全市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上海食品安全保持了有序可控、稳中向好的态势。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市民对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当前,超大城市食品安全管理仍然面临很多风险,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的食品安全工作十分紧迫和重要。

韩正书记强调,要顺应人民群众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更高期待,坚决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部署要求,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着力解决影响食品安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依法管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不断完善本市食品安全工作治理体系,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现代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及国务院食安办要求,努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重点做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依法严管。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当前重中之重是贯彻实施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依法从严加强食品全过程、全环节、全覆盖监管,同时建设一支懂法律、职业化、专业技术水平过硬的执法队伍,特别要充实基层食品安全执法力量,提高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和素质,市级职能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在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方面,要强化全程监管、过程留痕,既要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又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做好对食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和监管;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要始终牢记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保障食品生产和经营安全,提高食品质量。三是强化科技支撑。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互联互通,全面提高“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与水平。四是强化齐抓共管的合力。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以及“四有两责”,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行动方案》,加大对《条例》的宣传解读,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鼓励全民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榜样示范作用,构建食品安全群防共建格局。

会上,黄浦区委、闵行区食药安办、浦东新区花木街道、嘉定区江桥基层监管所负责同志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当天下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国内外各大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副市长陈寅出席发布会并介绍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有关情况。市食药安办主任、市食药监局局长阎祖强,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张准民,市农委副主任陆鸣出席发布会,并就上海最严的地方立法如何实施、如何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如何推进上海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如何平衡依法严格监管与鼓励创新创业的关系、以及针对央视曝光的日本进口食品问题如何监管等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