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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我眼中的食药监管故事”随手拍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04-12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24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系统食品药品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的工作举措和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总局决定2017年继续开展“随手拍”活动。

一、活动主题

我眼中的食药监管故事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总局新闻宣传司、机关党委。
(二)协办单位:总局新闻宣传中心。
(三)承办单位:中国健康传媒集团。
(四)推广平台:总局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微博;中国健康传媒集团旗下中国医药报及微信公众号、中国食品药品网。

三、任务分工

(一)总局新闻宣传司、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全系统的“随手拍”活动。
(二)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的“随手拍”活动。
(三)总局新闻宣传中心负责协助开展“随手拍”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四)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负责作品征集审核;在中国食品药品网制作专题页面刊登优秀作品,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协调自有媒体进行活动和作品的推广;组织座谈会等活动。

四、参与主体

(一)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直属单位。
(二)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职工。
(三)从事食品药品监管新闻报道的媒体记者和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热情的社会人士。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题
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围绕食品药品监管系统2017年工作重点,从大整治、大排查、大抽检、大稽查、餐饮业质量安全大提升、审评审批体系大重建、基础基层工作大进展、检查员队伍大培训、构建共享共治大格局等九大方面,记录食药监管故事,讲述身边感人事迹,反映食品药品监管广大干部职工监管为民的精神风貌,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基层执法的付出和收获,强化监管的智慧和创举,打造食品药品监管可视化“微年鉴”。作品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二)作品类型及规格
1.照片:像素不低于500万,jpg格式。不得对作品深度加工处理;不接受纸质作品投稿。照片要配以文字说明,并附故事文本。
2.微视频: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576,配有字幕。为方便作品的选拔和推广,请附视频简介或脚本。
3.H5作品:可提交H5二维码或链接。

(三)作品报送要求
1.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组织本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随手拍”活动,并评选优秀作品报送。报送的作品应覆盖主题要求的九大方面,其中优秀微视频作品不得少于5件,优秀H5作品不得少于10件。
2.新闻媒体记者、社会热心人士可以个人名义投稿。
3.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完成第一次作品报送。以个人名义投稿的,可随时报送。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20日。
4.投稿作品以“作者姓名+单位和部门全称+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作品标题”命名。
5.作品提交至:zhaoxf@cnpharm.com或331281551@qq.com

(四)著作权说明
1.作品必须为2017年1月1日以后原创,严禁剽窃、抄袭。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本次活动征集作品具有合法使用权,作品可用于指定媒体、网站及相关活动中公开展播或刊登,不另付稿酬。

六、优秀评选与成果使用

(一)优秀评选
对征集的作品进行审核评选。优秀作品标准:
1.坚持正面宣传,坚持正确导向,体现鲜明主题;
2.突出反映基层一线监管举措和队伍形象;
3.故事性和思想性强,从细节体现大局;
4.作品内容形式适应互联网传播需求。

(二)成果使用
1.优秀作品将永久纳入总局新闻宣传媒资库,为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其他合作媒体提供素材;
2.在总局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中国健康传媒集团旗下的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药品网及各种自有媒体等平台发布优秀作品;
3.向与总局合作的主流媒体推荐使用。

(三)交流总结
1.开展媒体走基层活动,组织编辑记者深入食品药品监管一线采访报道,用照片、视频记录基层监管故事。
2.举办作品创作座谈会,邀请部分优秀作品作者参加,交流创作体会,并邀请专家开展宣传创作主题讲座,进行实地创作和评估指导。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深入挖掘基层监管故事,提升作品质量,确保按要求完成制作、报送等工作,避免零报送,使此次活动成为树立食品药品监管正面形象、赢取公众理解支持、开展食品药品科普的重要抓手。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部署,认真组织落实,明确责任人。设立新闻宣传部门的单位,由新闻宣传部门组织实施;未设立新闻宣传部门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通过多种途径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确保作品的真实性和思想性。
(三)及时沟通,加强反馈。各单位要加强与总局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总结工作成效、经验和做法,探索建立“随手拍”长效机制,服务监管中心工作。请填写《“随手拍活动”联系人信息表》(附后),于4月15日前反馈至中国健康传媒集团。

八、联系方式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联系人:
赵晓菲:010-62213355-5006、13269671882
刘 冰:010-62213355-1002、13581520348
传 真:010-62214854

附件:2017年“我眼中的食药监管故事”随手拍活动联系人信息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4月7日

附件:2017年“我眼中的食药监管故事”随手拍活动联系人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