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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4期)

日期:2017-07-18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20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04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康泰永信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经营的纯大米米粉

(一)广州市搜洋岛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康泰永信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经销的纯大米米粉(原产国:奥地利,生产日期:2016-01-25),钠和水分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康泰永信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康泰永信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纯大米米粉600盒,销售475盒,未销售的125盒已销毁。

(三)对不合格食品,康泰永信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主动暂停经营,召回并销毁不合格食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