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12期)
日期:2017-07-27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19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2017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本次监督抽检涉及15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蛋制品、乳制品、酒类、肉制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样品共计336批次,其中合格335批次,不合格1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已要求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处置。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本省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96317、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特此公告。
发布部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