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日期:2017-08-18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307
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乳制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类食品274批次样品,合格样品27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4批次,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4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1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135批次、乳制品46批次、蔬菜制品6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大富果蔬粮油超市销售的土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富平县承诚醋业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承诚牌500ml/瓶小米醋,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2,标准值为≤1.0。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富平县佳佳香油脂厂分装销售的子豪牌5L /桶纯正菜籽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9.2mmol/kg,标准值为≤6.0mmol/kg。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西安润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宝鸡圣丰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Rong牌2L 桃汁饮料(果汁饮料),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27g /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西安、宝鸡、渭南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西安、宝鸡、渭南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 10月 21日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8 月18 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