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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凤城市永益康大药房等2家零售药店GSP认证证书的公告

日期:2017-12-08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395

凤城市永益康大药房等2家零售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规定,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证书编号

撤销时间

凤城市永益康大药房

凤城市边门镇边门村5组兴民路386号

C-LN丹15-0101

2017年10月30日

凤城市凤凰城经济管理区吉寿堂大药房

凤城市凤山北路11-1号

C-LN丹15-0097

2017年10月30日


丹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