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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文件”齐出台,环环相扣无缝隙 长春市强力推行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日期:2017-12-12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211

近日,长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长春市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规定》(简称《规定》),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长春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办法》(简称《办法》),“三个文件”一并出台,透射出长春市委市政府凝心聚力、殚精竭虑思考的重大事项,就是下大力气,强力推进社会共治体系建设,努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提升战略定位。该市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市委书记、市长亲自主持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进会议。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明确强调:“要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党政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要示,推动各项食药安全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市委副书记、市长、市食药安委主任刘长龙多次提出,要充分发挥食药安委职能作用,切实形成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合力,形成“全市一盘棋”的监管格局,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在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意见》《规定》严格依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要求,借鉴兄弟城市经验,并多次征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通过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正式出台。《意见》对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进行了系统诠释,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目前仍属最全面最系统的食品药品安全指导性文件。《规定》是对《意见》提出的任务、措施及要求的具体落实,体现了“管行业必须管食品药品安全,管业务必须管食品药品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食品药品安全”的总原则,构建了严密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有力地提升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定位。
二是夯实多方责任。该市已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逐级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层层压实责任。今年年初,该市将食品安全委员会正式更名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由市长担任食药安委主任,成员单位增至59个。《规定》的出台,对59个成员单位及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责任逐一科学界定,使多方责任进一步夯实。着重明确了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职责以及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政府分管负责人的职责;明确了各级食药安委及其办公室的职责;明确了组织部、宣传部等党委部门、农委、畜牧等政府职能部门以及长春海关、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民航机场、沈铁长春办事处等单位所承担的食品药品安全职责;明确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应当承担和倡导其承担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明确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建立行刑衔接和案件查办联动机制、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等方面的工作职责;明确了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规定》涵盖面广、内容详实,职责清晰、责任明确,便于地方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厘清食品药品安全职责,落实责任,对于构建社会共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三是强化考核评议。“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意见》是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规定》是对《意见》内容的具体化。与之配套的《办法》则是两个文件得以落实的“利器”。《办法》严格按照国家及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了考评范围、考评原则及考评方法。将全市15个县(市)区(开发区)全部纳入考评范围,对其进行专项绩效考评,所占权重为3%。对《规定》中的31个政府部门进行食药安全“减分考评”。所谓“减分考评”,就是在全市政府部门绩效考评工作中,食品药品安全和依法治市、安全生产监督、环境生态治理、城市综合整治等7个方面工作一并被列入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专项减分考评”工作中,每个专项最高累计扣减分值为10分。除31个政府部门外,对《规定》中涉及到的其他部门进行年度督导考评,并建立通报制度,努力做到“闭合管理”,使多方责任有效落实。同时该市充分发挥食药安办督查指导作用,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采取日常监管与阶段督查相结合、问题导向与创新发展相结合、阶段性考核与年终总评相结合的原则,并借助第三方机构的力量,对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科学分析和客观评价工作成效,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指导工作,使《意见》《规定》的落实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
四是完善保障体系。近两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共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投入6.9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的投资1.2亿元、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验大楼年底投入使用,并配备先进检验检测设备,检测参数扩至1300余项。对县级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进行了有效整合。目前,市、县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大幅提升。总投资3.7亿元、占地11公顷的长春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年底试运行,日处理能力200吨。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所需人、财、物投入的同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被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17年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经费较2016年提高20%,财力得到有效保障。《长春市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规划纲要》(2017-2021)、2017年7月15日施行的《长春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市政府既将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保障体系,该市一方面联手优势媒体,与中国健康传媒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利用其在人才、平台、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开展一系列项目合作。另一方面借助《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安全报》等权威媒体及大型展会、群众文艺演出等平台,营造共治强势。同时,努力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整合12331、12315、12345投诉举报平台,使投诉举报渠道更加畅通。借力县(市)区推行的“大联合”监管平台,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纳入监管范畴,有效推进社会共治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