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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2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

日期:2018-01-11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231

近期,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553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6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合格样品情况(见表一)。本次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92批次,蜂产品30批次,食用农产品13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0批次,糖果制品20批次,调味品30批次,饮料48批次。所检样品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样品的情况(见表二)。抽检肉制品160批次,合格154批次,不合格6批次。

二、加强日常监管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促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信息公布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已要求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本次检验项目

表一、合格产品信息

表二、不合格产品信息




2018年1月11日

小贴士: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产品受到了来自原料、包材、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污染;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

一、茶叶及相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茶叶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六六六、滴滴涕、草甘膦、吡虫啉、硫丹、丁醚脲、溴氰菊酯、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杀螟硫磷、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灭多威、喹螨醚、噻螨酮、甲氰菊酯、氯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苯醚甲环唑、哒螨灵、氟氰戊菊酯、噻嗪酮、多菌灵、噻虫嗪、杀螟丹、除虫脲等项目。

2、代用茶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二氧化硫、敌敌畏、乐果、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等项目。

二、蜂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蜂蜜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果糖和葡萄糖、氯霉素、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计数、嗜渗酵母计数、双甲脒、氟胺氰菊酯等项目。

三、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1〕1号)、《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2726-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酱卤肉制品》(GB/T23586-2009)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腌腊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N-二甲基亚硝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以油脂中的含量计)、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以油脂中的含量计)、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以油脂中的含量计)、胭脂红、氯霉素、三甲胺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项目。

2、酱卤肉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N-二甲基亚硝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酸性橙II、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商业无菌等项目。

四、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菜籽油》(GB/T 1536-20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食用植物油检验项目包括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反式脂肪酸(C18:1T)、反式脂肪酸(C18:2T+C18:3T)、游离棉酚等项目。

五、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糖果卫生标准》(GB9678.1-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 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 准》(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糖果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赤藓红)、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霉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三聚氰胺、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等项目。

2、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检验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沙门氏菌、三聚氰胺等项目。

六、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 一批)》的通知 (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 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 2011〕1号)等标准及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