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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3期)

日期:2018-03-27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2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肉制品、速冻制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抽检361批次,其中合格352批次,不合格9批次。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福州市油脂公司20161228日生产的大豆油,酸值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水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平陆县恒鑫源食品有限公司20170701日生产的思润特山楂卷,苯甲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标示为广东创顺食品有限公司20171022日生产的甜话梅,铅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6批次1、中闽百汇(泉州)商贸管理有限公司泉港分公司20171128日经营的草鲡鱼,孔雀石绿总量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福州市马尾区薛命律活鲜批发部20171211日经营的红膏正蟹,镉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3、宁德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201711月6日经营的牛百叶,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4、福建省闽峰购物广场有限公司201711月09日经营的2017年10月18日生产的鸡全腿,强力霉素、替米考星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5、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永嘉天地店20171116日经营的鲤鱼,孔雀石绿总量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6、标示为莘县鸿益冷藏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7日生产的三黄土鸡(肉),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