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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医用防护服国家标准

日期:2020/4/17 16:03:28  阅读数:2510


一次性医用防护服国家标准:

1、液体阻隔功能

1 防水性:静水压为17cmH2O时,防护服不得渗漏。

2 透湿量:应不小于2500mg/m2·d。

3 合成血液穿透:防护服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血液阻隔性能,不得渗漏。

4 沾水等级:防护服材料的沾水等级应为不低于GB3。

5 断裂强力

不小于45N。

6 断裂伸长率

不小于30%。

7 过滤效率

防护服对非油性颗粒物的过滤效率不小于70%。

8 阻燃性能

防护服所用材料的阻燃性能应符合GB/T 5455中B2级的要求。

9 抗静电性

9.1防护服成衣的带电量应不大于0.6μC;

9.2防护服材料的电荷密度应不大于7μC/m2。

10 皮肤刺激性

防护服材料应无皮肤刺激性。

11 消毒和灭菌

11.1 标识为灭菌的防护服应符合GB 15980-1995中4.3.1和4.3.2中关于灭菌的要求;

11.2 标识为消毒的防护服应符合GB 15980-1995中4.3.1和4.3.2中关于消毒的要求。

12 环氧乙烷残留量

经环氧乙烷灭菌的防护服,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μg/g。

13 标志、标识、使用说明书

标志、标识、使用说明书应符合本标准第6章的要求。
【使用注意事项】

1、本产品为无菌、一次性使用产品,有效期三年;

2、本产品只限于一次性使用,打开包装后应立即使用,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用后应焚烧处理;

3、穿着前如发现破损或拉链、缝线等任何部位有不妥之处,则不可使用;

4、防护服应避免长时间与化学物质接触。

5、本产品无阻燃性。

供临床医务人员在工作时接触到的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阻隔、防护用。防护效果佳!合作洽谈:18678567207  叶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