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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规定:违规售卖止咳水将不予换发药店新证

日期:2008-12-26   来源: 医药新闻网   阅读数:443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东莞超过10家药店因违法销售止咳水等含磷酸可待因复方制剂的药品,被撤销GSP认证证书。药店在换证现场审查中如被发现有违规售卖止咳水情况,将不予换发新证。

  据介绍,今年以来,该局多次联合东莞各镇、街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清查含磷酸可待因复方制剂行动。截至日前,该局已查扣涉嫌违法违规销售的含磷酸可待因复方制剂等药品10多箱(件),超过10家零售药店,因违法违规销售含磷酸可待因复方制剂等行为被撤销GSP认证证书。

  今后,该局对GSP跟踪检查中有违法违规销售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制剂等处方药并严重违反GSP相关管理规定的,一律撤销其GSP认证证书,情节严重的,坚决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另外还将加强换发证监管,如果在药店、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的现场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销售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制剂等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一概不予换发新证。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