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医药招商网

首页 > 医药资讯 > 详情

药监局5个月内严打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日期:2010-11-29   来源:   阅读数:334

    环球医药信息网讯 为了贯彻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11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京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集中未来5个月的时间,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据介绍,药品安全仍处于风险高发和矛盾凸显期,制售假劣药品的案件仍呈多发态势,严重影响医药市场的正常秩序,药监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等违法行为。

    根据国务院精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加大了对制售假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已经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于11月10日印发通知,部署相关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邵明立参加会议并做重要讲话。邵明立强调,要以整治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为重点,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一是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全面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和销售药品的行为,对已审批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网站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加强对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测,特别要加强对搜索引擎的监测。四是依法查处在互联网上非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特别是虚假宣传其具有预防、治疗疾病等功能主治的其他产品的行为。五是结合此次专项打击行动,认真开展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的整治工作。

  会议还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专项行动中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务必突出重点,严肃执法,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做到标本兼治,积极探索和完善对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等各种假药违法行为的有效打击模式和方法。加强宣传,营造气氛,要向公众宣传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基础用药常识,引导公众从合法渠道获得药品,维护自身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