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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收费金额,成都将启动单病种付费试点工作

日期:2010-12-15   来源:   阅读数:385

    环球医药信息网讯 为防止“小病大治”,从明年起成都市将启动单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病人看带状疱疹、阑尾炎、血栓外痔等9种病时只要支付了规定的收费金额,医院就必须保证按诊疗规范将病人治愈或好转,期间如发生费用超标现象,将由医院自行承担超出部分。

    所谓单病种付费,就是对一个不含并发症、相对独立的疾病进行诊疗全过程的独立核算和费用总量控制,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全程包干。凡因医疗质量问题造成实际费用超过收费标准的,比如材料消耗增大、重复检查,所超费用由医院承担。

    从患者确诊入院,按规定的临床路径接受规范化治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除血液、血制品、人工晶体、镇痛装置等费用外,化验检查、诊疗、手术、麻醉、住院、护理、药品及医用耗材费用,均应包含其中,医院不得向患者收取其他诊疗费用。

    据了解,限价是由有代表性的医院,按临床路径计算这些病种近三年(2008年-2010年9月)的实际平均医疗费用水平,并出台该病种费用的建议标准。单病种实行限价,将避免因医疗质量问题造成患者费用超标。

    据介绍,省人民医院、川大华西医院、成都市第一、二、三等三甲医院将成为首批试点单位。此次试点的医院中,不是每个医院的单种病种类都一样。而是根据各个医院的特色有所区分。

    值得注意的是,当患者在诊断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病情变化,确实不能按照路径标准实施治疗,需退出路径时,由经管医生提出申请,经科主任初审,医务部复审,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退出路径,停止实行单病种付费方式。

    此外,患者主动要求入住优质病房,超出普通病房标准的部分,以及患者要求进行的不在该病种临床路径内,或与本病种无关的检查、治疗所发生的诊疗费,均由患者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