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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典型互联网假药案件被公布

日期:2010-12-22   来源:   阅读数:586

    环球医药信息网讯 随着打击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1日公布了今年以来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查处的侵犯知识产权并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的十大典型案件。

    为贯彻落实全国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结合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今年监管工作的部署,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集中开展行动,查处了一批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的大案要案。

  这十大典型案件包括:北京药监部门查处利用互联网进行假药宣传并利用邮递渠道销售假药案件、浙江省药监部门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吉非替尼假药案、上海药监部门查处利用互联网违法经销A型肉毒素案、广东省揭阳市和深圳市药监部门查处假冒知名品牌药品案件、湖北武汉药监部门查处甘俊波等人制售假药案、吉林省辽源市药监部门查处“5·13”生产销售假药案、辽宁省沈阳市药监部门查处制售假冒“参七心疏胶囊”假药案、江苏省徐州、盐城、连云港、南通、无锡等地药监部门查处制售假药案、西安市药监部门查处陕西伟达药品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销售假药案、黑龙江鹤岗市药监部门查处路书勇非法加工销售假药案。

  据悉,近几年,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了协调配合,全国已形成7+1华东八省市、华北五省市、泛珠三角、广东石龙打假论坛等多个区域打假协作机制。在泛珠三角等一些打假协作基础工作较强的地区,一些企业也参与到打假协作机制中来,实现了药品打假跨地区的政企合作,有效整合了分散的打假资源,提高了打假工作效率。

    在药品打假工作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国内外知名医药企业加强协作,医药企业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确切的假药线索和先进的假药鉴别技术支持,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集、固定证据,依法查处假药,更好地保护了医药知识产权。

  与此同时,部分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与国际知名企业签订了联合打假备忘录,结成打假“战略伙伴”,共享最新国际药品打假信息和打假培训资源等。

    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药品电子监管码是药品唯一的“身份证”。药品电子监管为实现对药品的产品防伪、质量追溯、打假执法等提供了技术支撑,不仅是监管部门迫切需要的现代化监管手段,同样也是企业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有效措施。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在大力推动药品电子监管码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