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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就中医药方面将开展广泛合作

日期:2010-12-22   来源:   阅读数:310

    环球医药信息网讯 第六次“陈江会”备受瞩目,12月21日,两岸正式签署《海峡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协议主要包括两岸在传染病防治、药物和中药的安全管理和研发,及两岸民众紧急救援方面的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两岸将就中药材品质安全保障措施进行交流与合作,有助于两岸在中医药领域建立起统一标准,两岸中医药交流合作将更为广泛。

    协议还明确提出,双方同意就中医药诊疗方法研究、中医药学术研究等事项,进行交流与合作。知名台籍中医师黄宗瀚表示“我理解,两岸有望在中药的生产、保存、杀菌以及泡制等环节,以及中医问诊、处方、理疗等方面,达成共识、形成规范。如此一来,两岸患者将享受标准化的中医药服务,两岸中医药领域的产学研也可以逐步对接、实现优势互补。”

  据了解,台湾在中药颗粒剂和粉剂方面的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起步较早,而大陆近年来则在中药饮片的GMP认证领域相对领先。两岸在医药品生产研发领域各有所长,协议的签署为两岸各取所长提供了难得机遇。

    医药卫生合作协议签署后,两岸卫生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在这一平台上开展实质性交流,加强中药材品质安全的评估力度,确保无论是出口台湾的大陆中药材,还是从台湾进口的中药材,都安全无虞。

    协议的签署对于两岸医药企业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两岸在医药品临床试验、非临床检测,以及上市前审查、生产管理、上市后审批等环节逐步采认对方执行结果,将有力推动两岸医药品生产研发紧密对接。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副院长陈建伟表示:协议签署后,两岸中医药交流合作将步入更广阔的‘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