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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立医院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实施

日期:2011-01-24   来源:   阅读数:370

    环球医药信息网讯 为解决人们“看病贵”的问题,公立医院正在加大改革的步伐,记者从青岛市卫生局获悉,作为试点医院,即墨人民医院已率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药物是世界卫生组织于1977年提出的概念,是指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人民所必须的药品,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2009年8月18日,中国正式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目前,我国共有523种基本药物。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基本药物制度已在青岛12区市实现全覆盖,但只局限在社区医疗机构,而大的公立医院一直是“盲区”。不过这一局面已被打破,作为全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即墨人民医院从今年起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收录的523种基本药物全面实施零差价销售,成为青岛首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公立医院。

    以前患者为了降低医疗费用往往在大医院看病,然后再去镇卫生院买药,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大医院和镇卫生院药价相同,给患者带来很大便利,省事又省心。

    据了解,目前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平均达到50%以上,部分长期患病和患大病的参合居民报销比例已达到70%以上;同时,三区五市还实施了门诊大病报销政策,进一步减轻了大病患者的就医负担。

    “十二五”期间,基本药物制度将在基层和公立医院全面实施,群众就医平均个人负担比例逐步降至25%以内,实现“人人有保、保障有力”,即墨市基本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水平也将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