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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药的三个原则

日期:2011-03-28   来源:   阅读数:1543

    一种疾病,可采用多种药物进行治疗,临床用药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选择药物:
    疗效方面,为了尽快使病人康复,应选用疗效确切的药物治疗疾病。
    不良反应方面,对药物要“一分为二”.既要看到其有治疗疾病的一面,又要看到它有引起不良反应的一面。大多数药物都或多或少地有一些不良反应,如敏感性、耐药性、成椒性等。有的药物疗效虽好,但易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在选药时不得不放弃,而改用疗效可能稍差但不良反应较少的药物,如止咳时除非必要,多不用可待因(略有成瘾性)而采用咳平或维静宁;镇痛时除非必要,一般不用吗啡(易成鹿)而用呱替啶;治菌痢多不用氯霉素(毒性较大)而用痢特灵、黄连素等等。
    价格方面,尽可能地选择疗效确切而又价廉易得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