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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将彻底实施民间医药保护方案

日期:2012-03-15   来源:   阅读数:43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近日发布了关于民间医药的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出12项必须特别突出做好的工作,并对这些工作安排了详细的负责部门和完成时间表。

     全国政协委员、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蒙医院副院长菊红花表示,民间医药的抢救必须马上实施,很多疑难杂症常见病用民间医药技术都可以治疗,如果这些技术失传了,将是我们国家医药界的一大损失。自从西药进入中国市场以来,民间医药的地位每况愈下,甚至已经频临失传的窘境。现在国家终于出台了民间医药的保护政策,是各个散落各个角落的民间医药技术统一起来。政策明确的提出了再2012年的6月月底前成立国家级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筛选评价中心,在2012年的8月底也将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受理中医药无偿捐献管理办法(试行)》的印发,2012年10月底建立地方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16个省级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筛选评价中心。鼓励社会注资,国家投资,招商引资等多渠道,在2012年年底建立第一个中医药基金。

    鼓励省级以上的中医药研究机构结合民间医药技术进行科学研究,将民间医药科学的融合到现代医药当中,逐步的完善中医药的专利审查标准,建立民间医药的知识保护规章制度,从而进一步的保护民间医药的知识产权。在对待专业的民间医药技师方面,鼓励并引导他们通过专业考核,从而取得医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