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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一医托诈骗团伙被判处最低十个月有期徒刑

日期:2012-04-25   来源:   阅读数:597

 

   近年来,一些无良诊所专门派托在大医院附近诱骗患者,找自己诊所看病,然后胡乱检查、虚报病情、开大处方狠宰患者。这些“托”不仅扰乱了医疗市场秩序,更给市民的健康带来极大伤害。近日,深圳市宝安检察院成功起诉了一医托诈骗团伙,六名被告人均以诈骗罪入狱,被判处最低十个月有期徒刑。

   2010年下半年,宝安松岗街道碧头社区李强和西医内科门诊工作人员谢某组织自己同乡刘某阳、夏某来、易某文、易某莲、夏某梅等人组成医托诈骗团伙,并开始在松岗人民医院门诊大楼行骗,具体分工为男性被告人见到患者假装是医院工作人员,以“医生今天不在,”、“主任医师已退休,去了李强诊所上班”等理由骗被害人到该诊所就诊;同时由女性被告人假装成也要去碧头某诊所就诊,带领被害人到碧头李强诊所就诊。到了诊所后,李强诊所医生则以虚报病情等理由收取高额费用,或做与病情无关的检查收取费用。事后李强诊所的谢某将病人缴纳的一半医药费的作为提成发给医托。

   办理该案的检察官表示,五名被告人组成固定的诈骗团伙,通过把患者骗到诊所就诊而收取工资和提成,同时该诊所的医生通过各种手段收取高额费用,从而获取暴利。因此,即使诊所在就诊行为中有付出成本,确实为患者做了一些检查,但这些付出是以诈骗为目的,与患者的就诊需求存在着巨大悬殊,应视其为实施诈骗行为创造条件的必备费用。因此,被害人被骗取的钱财全被判定为诈骗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