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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下调并不等同于实际降价

日期:2012-07-30   来源:   阅读数:388


   有媒体近日报道:国家发改委即将公布新一轮药品降价方案,涉及品种将包括血液制品、抗肿瘤药药物,降价幅度最大或超过20%。

   旧闻重谈:从2011年3月起发改委对国家医保目录品种分批进行了最高零售限价调整,因此此次降价是预期当中的两年内发改委第四次调整最高零售限价。目前已分四次对循环系统类用药、抗生素、激素、消化系统、调节内分泌和神经系统等297个用药,进行了最高零售限价下调,平均幅度为18%。此血液制品、抗肿瘤降价市场早有预期,是剩余未调价品种的延续政策,且降价幅度和范围预计也应与前3次相当。

   最高零售限价下调并不是实质性的降价,其影响程度要结合药品的实际售价来具体分析;一般而言,药品的实际市场售价是由各省招标来决定的,并且都会低于最高零售限价。如若旧版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高于实际售价的25%,而这次最高零售限价的降幅为20%的话,新版最高零售限价仍比实际售价要高出5%,这样的话,发改委降价对制药企业并没有产生任何的影响;因此,最高零售限价的大幅下调,并不能等同于药品的实际降价。

   奥运会开幕之后,国家医疗保健体系nhs便成为了重要的一章节。在如此重要的时刻,我们看到并不仅仅是壮观和宏伟,还有关乎民生的医疗体系展示。即便英国人为之奋斗了64年,目前还是存有缺陷的,对于刚起步几年的中国医改来讲,五大配套改革方案正逐步兑现;虽然困难很多,但凭着两届奥运会中医疗保健体系的对比差异,我们相信医药行业未来得到的关注和投入也一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