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大病医疗救助责任医师制度
日期:2012-08-29 来源: 阅读数:366
昨日,青岛发布了大病医疗救助责任医师制度,制度规定由责任医师负责向享有相关救助待遇的人员,提供相关医嘱处方、就医接诊等临床服务,患者在使用8种特殊药品和1种特殊耗材时,必须通过责任医师申请并开处方,方能获得大病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出台之后,患者买较贵特药的费用可救助70%,剩下的费用还能获得慈善总会的救助。
责任医师制度显示,一个救助项目设置几名至十几名医师,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确认后方能生效,目前青岛市共确定82名特药救助责任医师,并且全部来自三级医院。
申请特材救助、特药救助待遇资格的参保患者,首先要到相应的特材、特药、特病责任医师处,接受专业的医学诊断并确认其确实符合临床医学标准,经诊断确认符合标准后,责任医师出具由本人签字盖章确认的评估表,收到表格后便可确认其享有了救助资格;有关部门负责对责任医师实施监督,并及时调整责任医师,定期向社会公布人员变动情况。
青岛市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是青岛市新增民生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国首创的大病救助方式,目前已确定启动8种特殊药品的救助,药品的供货厂家也均已确定,就这些特材、特药品种提供国内最优惠经济待遇,每年可节省救助基金支出费用10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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