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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有望改革

日期:2013-03-19   来源:   阅读数:339


    大病医保政策即将在北京落地,今后城镇医保居民和新农村参保人员在规定疾病享受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的医疗费用还可以通过大病医保进行第二次报销

    为解决患者大病致困、因病返贫等问题,去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对在城镇医保居民、新农村参保人员大病负担较重的情况下,在基本医保报销之后,剩余的医疗费用还可以通过大病保险报销至少50%。目前,江苏、新疆等已经计划今年在几个城市先行试点大病医保,相关方案也正在制定当中。

    根据北京市人力社会保障局负责人透露,国家大病医保政策的初步设想是在参保人员已经缴存的社会保险基金中拿出一部分钱,形成一个基金,然后用这笔基金购买保险公司的商业医疗保险,这样个人就不需要再缴费。患有重大疾病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首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减轻一部分负担之后,再通过商业医疗保险进行“二次报销”。

    北京大病医保政策还将对重大、特大疾病根据不同病种的情况,制定具体的补充报销方案,重点解决患恶性肿瘤、白血病、器官移植等若干重大疾病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

    医改部门还将在北京的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和基层社区医院进行试点,取消药品加成,实现药品进价销售。同时,去社区医院就诊除药物和诊疗费便宜外,社区医院报销比例也将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