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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中患者无理取闹引起的占2.2%

日期:2012-09-02   来源:   阅读数:806


    近日,上海浦东新区医调办为了庆祝上海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成立一年,特编辑了一份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白皮书,此白皮书分析了近一年来医患纠纷的具体产生原因,其中由患者无理取闹引起的仅占2.2%。

    而据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对全国270家医院做的调查结果显示,有大于70%的医院都遭遇过辱骂、殴打医生的情况;医调会统计仅有2.2%的医闹,这个悬殊似乎也太大了点。

    第一,调解委员会本身就是针对所调解个案做的统计;能主动调解的患者,本身就是希望可以理性解决纠纷的患者,也就意味着白皮书的统计的患者是弱势的一方,那些设灵堂的医闹,并不在统计范围内。

    第二,白皮书中将医患的纠纷原因分为5种:其中,在医疗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医院监管缺失的占41.5%,如对病患的误诊等;由医院服务不规范引起的纠纷占27.9%,如手术前对患者及家属解释不充分或者是医疗器械有瑕疵等;还有就是,医疗机构的主观过失的占14%,如医生在诊疗过程中缺乏责任心,病人对病情认识不足的占10%,无理取闹的患者占2.2%。也就是说,在83.4%的医患纠纷,都是由医院本身就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所引起的,而只有12.2%的情况,是患者的过失。上述数据的统计也许会有些许的偏差,但仍反应出了医疗机构本身所存在的问题,客观地来讲,上述成因或许从侧面反映出医疗纠纷的复杂性,患者在在医患关系中是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