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济南新农合提高支付比例
日期:2012-10-12 来源: 阅读数:516
近日,济南市发布了《济南市卫生系统“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济南市将探索在农民工集中的地区实现就地就医、就地即时结算。到2015年,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基本实现。在十二五期间,提高诊疗费用、手术费、护理费的收费标准,并将其纳入医保报销。
跟据实施方案,到2015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达到75%左右的支付比例。对新农合补偿方案、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进行调整,使保障范围扩大,使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新农合要达到15万元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所有统筹地区有门诊统筹覆盖,新农合要提高到50%以上的支付比例。把符合条件的乡村卫生室纳入了新农合的定点范围,使新农合达到50%左右的门诊统筹基金用于村卫生室,并适当的提高支付比例。
把医疗机构次均医疗费用增长控制情况,列入了新农合对医院的分级管理评价体系中。对使用中医药服务进行鼓励,积极地引导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小病在基层就诊的意识。对患有儿童白血病等20类重大疾病而参加新农合的农民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的自付部分再给予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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