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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五个药品流通行业标准

日期:2012-12-07   来源:   阅读数:415


    近日,商务部发布了五个药品流通行业标准:《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药品流通行业职业经理人标准》、《药品流通企业通用岗位设置规范》等,这五项标准是我国首批出台的药品流通行业标准,并于2012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

    《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是通过规定企业物流信息管理、质量监控、服务能力、软硬件条件、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具体评估指标,为企业提升物流能力和管理水平树立标杆,并分辨出来那些没有实际物流能力的不法企业。《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对零售药店药学技术人员数量与素质要求、服务设施与服务环境、职业道德与仪容仪表、售后服务等经营服务能力指标和零售药店分级评估体系进行了规定,将会为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提供依据。

    《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规定了药品流通企业的基本要求,如诚信经营、守信践诺等,要求企业建立诚信经营的监督机制,推进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药品流通行业职业经理人标准》明确规定了药品流通行业职业经理人的职业道德、能力要求、资质评价办法,将对职业经理人评价体系和流动机制建设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药品流通行业通用岗位设置规范》对岗位设定分类的原则进行了规定,对店长、质量管理经理、处方审核员等29个行业通用岗位和专业岗位的岗位规范进行了描述,对各个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资格都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