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医药招商网

首页 > 医药资讯 > 详情

零差率医保报销双影响 零售药店艰难生存

日期:2012-12-12   来源:   阅读数:477


    商务部日前发出的包括《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在内的5项促进药品流通行业规范化的相关标准于12月1日起实施,以规范药品零售业物流配送、处方药销售等方面的问题。这将是对零售药店的又一大考验,那么,目前状况如何,能否在新标准下有新起色?

    记者走访了部分药品零售企业。

    现状:卖不动艰难度日

    据悉, 新医改实施以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凭借“零差价”和“医保报销”的优势,分流了药店的相当一部分客源。如一盒尼福达药店卖19.9元,进价就17元多。但在社区医院,市民在报销70%的药费后自己只需自付几元钱。

    无奈之下,药店转向多元化经营模式,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销售日用百货,但利润比药品更小。根据规定,由于社区医院只能销售基本药品目录上的药,一些药店就加大对新特药品的进货量,错位经营。还有药店采取多种经营,保健品、化妆品、健身器应有尽有。有的几家药房在推进实体药店延伸的同时,探索电子商务的新模式,与国内某商城签订了协议,采取“实体门店+电子商务”双平台运行,通过网上药店扩张经营版图。

     探因:缺乏行业规范是硬伤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当前药店中存在一些不良现象:一是药店货架的“底层规律”,想买便宜药得弯腰到药架的底层找,一些低价药甚至遭商家下架,导购却为从药品销售中分成而向消费者推销高价药。二是药店一味追求多元化,以提升盈利为唯一目标,什么挣钱卖什么,这不利于药店的长远发展。三是药店资质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药店需具备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但在乡镇、农村一级的“单体药店”中,大多都是经理、药师、收银一人担当,一间门头房就开张。四是药店违规卖药,近年来国家陆续增加零售药店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品种,但无论政策如何严格,市民买药从来未遇到太大的障碍。这种无序无规经营将大大阻碍了其健康发展。

    观点:诚信药店才能稳定发展

    青岛市商务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5项药品流通行业的标准并非强制性法规,所有医药企业自愿参与。这五项标准填补了我国药品流通行业一直以来标准的空白,下一步医药行业的规划发展必然会以此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