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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癌等20疾病纳入农村大病保障 报销达九成

日期:2013-01-17   来源:   阅读数:513


    昨日,卫生部介绍,今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胃癌、肺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大于70%,最高可达90%。

    卫生部介绍,今年,新农合患者看病就医的实际报销比例争取比2012年的50%左右提高5个百分点。

    目前,新农合制度已覆盖大约8.12亿人,覆盖率达98%以上。卫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以省委单位全面推开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在已开展大病保险试点的地区,要优先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范围,先由新农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补偿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二次补偿后,对于困难农民,还将额外得到15%的民政医疗救助基金,这样加起来,总报销比例可达到90%。

    卫生部要求各地行政部门,选择诊疗条件良好,组织管理能力和费用控制能力较强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参合农民重大疾病的定点救治机构。一般大病原则上尽可能在县级医疗机构诊治,对复杂疑难病例,可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

    此外,为确保农民重大疾病用药安全,卫生部对20种重大疾病制定了临床路径,遴选基本药物,并以省为单位,实施集中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