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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中医药法

日期:2013-03-14   来源:   阅读数:427

   在最近的两会中医药讨论议程中中医药行业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医药法案即将制定草案,这也意味着中医药的国家法即将问世,但这也给行业提出了一个问题就是我国中医药行业的发展需要什么样的法案才能更进一步推动我国中医药的发展。因为中医药行业从没有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其初部法案的制定必然缺少可供参考的对象,其出现问题的概率也比较大,比如现行中医药监管的原则多是以西药行业规则作为参考,而中医药与西药本属于不同的两个行业使用同样的规则肯定会出现诸多问题,因此专家建议中医药法的制定应该更多的结合中医药自身的独特特点建设符合中医药特色的法案。

    中医药法的制定首要目标就是要尽快建立完善中医药管理的体系,现今我国中医药行业的监管系统还缺乏合理性,各个部门之间缺乏统一协调容易出现监管混乱的现象,因此新法应该更多地从高效监管的角度去考虑以提高中医药行业监管的效率。

    其次中医药法的制定需要考虑到中医药行业的人才培育机制,现行的中医药人才培育模式多是以西医培育模式为主,这会导致中医药人才的西化问题,因此新法应坚持制定一种能培育中医药人才具备中医药思维的机制。同时中医药发展也需要一定的中医药业内专家进行评审而不是用行政手段强行进行评审。

    再者就是中药创新药物的审批机制,因为中药的独特性比如中药的复方性就无法采用西药所用的化学检测方式,因此中药审批可以研究出一种符合中药自身特点的审批模式,这样不仅可以节省审批资源也可以提高中药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