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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感冒药“实名制”势在必行

日期:2013-05-06   来源:   阅读数:467

     为了杜绝含有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被违法犯罪分子骗购,从正常的药用渠道流失被用于制毒,2012年9月4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原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毫克(不含30毫克)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但据介绍,自“限麻令”下达以来,药店在售药过程中存在执行不够严格的现象,而公众也对感冒药“实名制”新政策的实施普遍表示不理解。

     中国的非处方药物协会市场营销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药学服务专业组组长康震介绍说,限制并不是因此类药物本身有什么问题,作为感冒药的一种成分伪麻黄碱本身是安全、有效的,很多的感冒药都含有伪麻黄碱成分,只要根据说明书剂量服用,或遵医嘱,伪麻黄碱就会发挥缓解鼻塞、流涕这些感冒症状的功效。

     本次公益行动,获得了中国药品零售行业的积极响应,通过标准登记,规范用药’药品零售行业倡导规范管理行动,可以促进中国药品零售行业的规范化管理,让公众购药更加规范,在杜绝“制毒”违法分子非法购药、保障患者安全用药的同时,业内也将此次行动视为提升行业规范管理水平的契机——感冒药“实名制”不是麻烦而是规范。

     长期以来,我国的零售药店的药学服务就差强人意,药师被等同于店员,这与药师的职责和社会对药学服务的需求相差甚远,药师要对消费者的健康管理起到一定的作用,这是业内对我国零售药店药学服务的普遍期待。

     康震指出,为消费者提供药学服务,包括对消费者购药的登记、用药的安全监控和指导等,药学服务可以帮助消费者提高治疗效果,减少药品的不良反应发生,最终提高其生活品质,而这个过程也是药师获得经验的途径。